平台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拟表彰的2009年度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09-04-0
        经省政府同意,拟于近期对2009年度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经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市推荐,拟评选广东省交通厅等51个单位为2009年度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干部、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经贸委)反映拟表彰对象2009年春运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拟表彰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09年4月1日至4月7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经贸委)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3250,83135822

  传真电话:020─83135984 

  

  附件:拟表彰的2009年度全省春运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

 

 

 拟表彰的2009年度全省春运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1、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处

  2、广东省教育厅后勤产业办公室

  3、广东省交通厅

  4、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5、广东省物价局

  6、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7、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

  8、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州指挥学院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司令部

  10、广东海事局总值班室

  11、南方日报

  12、羊城晚报

  13、广东电视台

  14、广东电台

  15、广东省公路管理局

  16、广东省航道局

  17、广东省气象台

  18、民航广东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9、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20、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春运办

  21、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东莞东客运段

  22、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站

  2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4、广州地区春运指挥部

  25、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6、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7、深圳市交通局

  28、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

  29、东莞市春运办

  30、东莞市常平春运指挥部

  31、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局

  32、珠海市春运办

  33、汕头市交通局

  34、韶关市交通局

  35、韶关市公安局

  36、河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37、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8、惠州市交通局

  39、汕尾市交通局

  40、中山市交通局

  41、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2、江门市交通局

  43、阳江市春运办

  44、湛江市春运办

  45、茂名市交通局

  46、肇庆市春运办

  47、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8、清远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英德分公司

  49、潮州市交通局

  50、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1、云浮市公安局

主办方:珠海市委农办 珠海市科技局 承办方:珠海市金湾区纪委 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局 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 珠海市金湾区民政局
版权所有:珠海晨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农村平台免费服务热线:800 830 4343
粤ICP备09073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