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农业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08〕895号)的要求,我厅定于6月1~5日组织对第四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集中考核验收时间:2009年6月1日(星期一)~5日(星期五)。
二、抽查地点及分组
第一组:组长:邢宗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电话:13922220298,约5人左右。
抽查清远市(连山县大肉姜标准化示范区、三排南岗优质油茶标准化示范区)、肇庆市(粟米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
第二组:组长:张锦生,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调研员,电话:13602833785,约5人左右。
抽查韶关市(三华李生产技术规程试验示范区)、河源市(水蜜桃标准化示范区)
第三组:组长:赵苹,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电话:13924129328,约5人左右。
抽查中山市(广东省杨氏柑桔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东莞市(石碣镇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江门市(广东省鹤山市粉葛标准化示范区)
三、考核验收内容
1.示范区建设的组织管理情况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情况;
2.示范区建设的情况,包括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3.示范区的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4.标准的培训、推广和带动农户情况;
5.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
6.示范区建设的成效及品牌培育状况等。
四、考核验收程序
按《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主动与考核验收组联系,确定考核验收日程,并组织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尚未列入本次集中考核验收的项目,要随时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我厅将结合工作的开展随时开展验收工作,考核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